卫东区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
admin | 税收优惠政策 |2011-09-17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我区经济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外商和国内投资者在卫东区行政区域内的投资行为。区内企业上项目扩大再生产,在区内注册纳税的,适用本规定。第三条 投资客商可以从卫东区项目库或国家规定的产业范围内确定投资项目,鼓励投资客商在我区投资兴办机械制造、精细化工、电子信息、新材料制造、生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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